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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公告

时间:2015-03-15 00:00:00 来源:

山西财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公告

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公告如下:

一、调剂专业和调剂缺额

我校2015年共有29个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具体调剂专业和调剂缺额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调剂缺额

020100

理论经济学

学术型

33

020201

国民经济学

学术型

4

020202

区域经济学

学术型

10

020203

财政学

学术型

15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学术型

10

020206

国际贸易学

学术型

13

020209

数量经济学

学术型

10

0202Z1

金融工程

学术型

19

027000

统计学

学术型

7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术型

5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其应用语言学

学术型

14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学术型

5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型

21

120202

企业管理

学术型

7

120203

旅游管理

学术型

11

1202Z2

人力资源管理

学术型

8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学术型

2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学术型

1

120502

情报学

学术型

5

1202J1

文化产业管理

学术型

4

025100

金融

专业学位

29

025200

应用统计

专业学位

19

025300

税务

专业学位

19

025400

国际商务

专业学位

18

025500

保险

专业学位

20

025600

资产评估

专业学位

29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

24

035102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32

125400

旅游管理

专业学位

9

合计

403

二、考生调剂条件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三、调剂方式

所有调剂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和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和我校各专业调剂需求进行网上提交调剂志愿,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四、调剂程序

1、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从3月18日—23日下午5:00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相关调剂信息,提交调剂志愿。

2、研招办于3月24日下午5:00前组织各专业调剂组进行调剂,各专业调剂组根据初试成绩、学业情况、报考专业等因素综合考查,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同等条件下,985或211学校的生源优先考虑。各专业在调满名额时即关闭该专业的调剂报名系统。

3、研招办于3月24日下午5:00前向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调剂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要在24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上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我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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