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促进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山西财经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16】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全程监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保证招生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二)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要把考生的科研能力作为首要因素予以重点突出考查,进一步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拨中的作用,对考生学术造诣、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
(三)诚信评判原则。要切实把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招生录取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二、招生工作组织
为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组。
三、招生工作流程
(一)资格审查
具体要求见《山西财经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16】76号)
(二)专业课笔试
3月23日上午8:30—11:30,考生在育才楼603教室参加专业课的笔试。
(三)专业面试
3月23日下午15:00—18:00,考生按照要求到规定地点参加专业面试。
(四)体检
3月26日上午7:00—11:30,考生按照要求到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空腹)。
四、招生工作各环节
(一)资格审查
硕博连读考生所提交资料的原件由本人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后将复印件交研究生学院。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校提交下列材料:
1.《山西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一式两份)。
2.《山西财经大学硕博连读专家推荐书》(两份)。
3.《山西财经大学硕博连读政审表》。
4.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5.已发表的成果或项目立项(结项)书复印件(科研处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6.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9.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应同时出具原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的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笔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三)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组成面试小组。专业面试的内容包括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面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专业面试结束后,由面试秘书填报专业面试成绩汇总表,由专业面试组长签字确认后报研究生招生办。专业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面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若我校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面试。面试小组要对面试结果负责。
(四)体检
体检在坞城校区北院校医院进行。
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办法
专业课和专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均为60分。
六、考生成绩计算
总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七、预录取
(一)学校将报考本二级学科(专业)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进行排名,根据本年度该招生专业的硕博连读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各专业导师组根据考生的报考导师情况、研究方向等因素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给学生分配导师,并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进行审核。
(二)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审定拟录取硕博连读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专业面试不合格者。
(3)专业课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
(6)发生考试作弊、违纪等行为者。
八、加强监督,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
(一)实行分工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督,严肃处理各种违规违纪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开。
(四)申诉与举报
1.保证考生投诉、申诉、举报渠道的畅通,设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电话:7666904电子邮箱:sxcdyjs_yzb@163.com
2.考生申诉一经查实,由招生录取工作组进行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回复考生。对举报并查实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五)实行回避制度。与本次招生录取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必须主动回避。
九、特殊情况的告知
本细则规定的所有事项,因特殊原因变化调整的,将由我校研招办负责通知。
附:山西财经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申请人员名单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