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根据《山西财经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18】7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录取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全程监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二)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要把考生的科研能力作为首要因素予以重点考查,进一步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中的作用,对考生学术造诣、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
(三)诚信评判原则。要切实把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招生录取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二、招生录取工作机构
为加强学校对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三、招生录取工作流程
(一)资格审查
硕博连读考生所提交资料的原件由本人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后将复印件交研究生院,资料原件由各相关学院保留到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校提交下列材料:
1.《山西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一式两份)。
2.《山西财经大学硕博连读专家推荐书》(两份)。
3.《山西财经大学硕博连读招生报名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表》(由所在学院(研究院)党组织盖章)。
4.研究生成绩单(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5.已发表的成果复印件。(由科研处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报考的博士专业与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不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的,须由报考的博士专业一级学科带头人审核签字)。
6.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学院(研究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7.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学院(研究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8.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复印件。(学院(研究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9.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应同时出具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录取后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考生的报名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正反面)装订成册,硕博连读考生所提交资料的原件由本人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后将复印件交研究生院。
(二)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的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3月15日上午8:30—11:30,考生在标准化考场参加专业课的笔试(具体安排请登录研究生院通知公告查询)。
(三)专业面试
专业课的面试,满分为100分。3月15日下午15:00—18:00,考生按照要求到规定地点参加专业面试(具体安排请登录研究生院通知公告查询)。
专业面试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组成的面试小组实施;专业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学生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要有现场记录、评语;专业面试结束后由面试秘书填报专业面试成绩汇总表,并经专业面试组长签字确认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面试小组要对面试结果负责;专业面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若我校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面试。专业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领导组统一安排。
(四)体检
体检由校医院组织。3月18日上午9:00—11:30,考生按照要求到规定地点(校医院)参加体检(空腹)。
四、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办法
专业课笔试和专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均为60分。
五、考生成绩计算
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六、预录取
(一)学校将报考本二级学科(专业)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进行排名,根据本年度该招生专业的硕博连读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各专业导师组根据考生的报考导师情况、研究方向等因素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给学生分配导师,并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进行审核。
(二)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审定拟录取硕博连读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专业面试不合格者。
3.专业课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
6.发生考试作弊、违纪等行为者。
七、加强监督,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
(一)实行分工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随时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开。
(四)申诉与举报
1.保证考生投诉、申诉、举报渠道的畅通,设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电话:7666904电子邮箱:sxcdyjs_yzb@163.com
2.考生申诉一经查实,由招生录取工作组进行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回复考生。对举报并查实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五)实行回避制度。与本次招生录取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必须主动回避。
八、特殊情况的告知
(一)报考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所提交的相关学术论文(必须在报名时提交现刊,用稿通知无效)、科研成果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申报时间(2019年3月3日)。
(二)本方案规定的所有事项,因特殊原因变化调整的,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和通知。
附:山西财经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申请人员名单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