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夏季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刘维奇主持,参加会议并投票的委员有19人。会议审议并表决同意授予19人博士学位。
根据《山西财经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办法》(山财研[2019]23号)规定,学位申请人自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其学位决定之日起即获得博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名单自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之日起公示3个月,自2020年6月23日起至2020年9月22日,如对本次公布的授予博士学位人员有异议,可直接向山西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提出。
特此公告。
山西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0年6月23日
附件:山西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1、理论经济学(3人)
政治经济学3人:刘志永、王瑞瑜、黄杰
2、应用经济学(9人)
金融学2人:马斌、秦强
金融工程2人:高侯平、降刚
法律经济学2人:冯莉、单云慧
劳动经济学3人:陈虹、李娜娜、胡斌红
3、统计学(2人)
统计学2人:赵海霞、张楠
4、工商管理(5人)
会计学1人:郭檬楠
技术经济及管理4人:王荣、周莉清、张婷婷、郭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