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校研究生学院审核,以下考生符合教学〔2014〕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中相关政策要求,享受初试总分加1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特此公示。
准考证号
姓名
备注
101254000005224
郝美玉
符合“大学生村官”加分政策
101254000005258
赵娜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