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已毕业的省筹研究生:
2013冬季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即将开始,如通过了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和综合课考试,请在2013年11月25日前将学位授予所需材料(省筹研究生毕业证、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语和综合课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到研究生学院(育才楼610室),履行学位办理手续,如因未按时提交学位授予材料而无法授予硕士学位者,责任自负。
研究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