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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山西财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时间:2020-06-23 08:41:55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促进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9号)文件,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统筹考虑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议通过,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录取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全程监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二)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把考生的科研能力作为首要因素予以重点考查,进一步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拨中的作用,对考生学术造诣、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

(三)诚信评判原则。切实把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招生录取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四)以人为本、透明服务原则。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五)疫情防控、健康第一原则。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师生的健康。

二、组织机构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统一协调,研究生院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领导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安排、协调;拟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组织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招生过程中对违纪考生进行认定和处理;协调保障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期间疫情防范和处置工作。

三、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由学校统一组织。试题分公共课试题(英语)、专业基础课试题(经济学、经济统计理论、管理学与经济学)、专业课试题及专业面试试题。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试题的命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具体命题和制题要求见《山西财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命制与评卷工作方案》。

四、考核方式

普通招考博士生初试和复试以现场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复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为线上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和复试并在复试时提交纸质版资格审查材料。

硕博连读考生的笔试和复试采取远程网络口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为线上审查,并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纸质版资格审查材料。

五、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工作

评卷工作统一由学校组织,公共课试题(英语、经济学、经济统计理论、管理学与经济学)和各专业课试题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评卷。具体评卷要求见《山西财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命制与评卷工作方案》。

六、工作流程

(一)资格审查与缴费

1. 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制考生的资格审核资料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按要求以扫描件或照片(.jpg)电子版发送到研招办邮箱:sxcdyjs_yzb@163.com

2.硕博连读考生的资格审核资料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按要求以扫描件或照片(.jpg)电子版发送到各硕士学习专业所属学院(研究院)的指定邮箱。

3.缴纳报名费

我校在资格审查完成后,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搜索“山西财经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或扫描微信二维码关注“山西财经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平台(见2020年博士招生简章),以考生的“考生编号”登录,缴纳报名费200元/生,缴费完成后及时将报名费缴纳凭证截图或照片(.jpg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sxcdyjs_yzb@163.com

考生缴纳完成报名费,取得我校考试资格。我校对缴纳完成报名费的考生安排考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不退已支付的报名费。

(二)领取准考证

普通招考考生本人于考试前一天(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研究生院(育才楼603教室)领取本人准考证和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纸质版并查询考试安排。

(三)初试

普通招考考生按照《考试安排》(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英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笔试。

初试包括英语、专业基础课(经济学、经济统计理论、管理学与经济学)和专业课的笔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每科笔试时间均为3小时。笔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硕博连读考生的专业课笔试采取远程网络口试的方式,满分分值100分,60分为及格,时间为20分钟。

(四)复试

复试包括专业面试和体检。专业面试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组成的面试小组负责;专业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学生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面试要有现场记录、评语;专业面试结束后由面试秘书填报专业面试成绩汇总表,并经专业面试组长签字确认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专业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领导组统一安排。面试小组要对面试结果负责;专业面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若我校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面试。

各类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按照《复试安排》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五)体检

由校医院负责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不再组织统一体检,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疫情防控工作

(一)防疫物资储备与使用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前按实际需要购买、储备好疫情防控必需的体温计、消杀用品、应急药品以及各类防护用品等,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考试期间节约合理使用各类物资,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储备充足。

(二)健康确认

1. 考生应在考前14天做好每日体温检测,填写《山西财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信息表》(见2020年博士招生简章),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出行时间地点、所乘交通工具、人员往来、是否接触有新冠肺炎症状的人员等信息。申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防疫健康信息码”。如考生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其他要求根据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

2. 工作人员应确保15天内无太原市外旅居史,确认身体健康后方可到岗工作。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及时上报,研究生院立即安排备选人员。

(三)考生考试行程防护要求

1. 考生应妥善保存行程票据信息,做好行程时间和地点记录,以备查询。

2. 考生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

3. 考生入住酒店后,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或在人群密集场所长时间停留。

4.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体温过高或出现可疑症状,要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视病情及时就医。

(四)考生进校、离校

1.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在校门口统一设置考生身份确认和体温检测点、身体异常考生处置点。所有校外考生须经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校,并佩戴好防护口罩。

2. 考生在校门口检查点出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防疫健康信息码”和《山西财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信息表》,“防疫健康信息码”提示“未见异常”者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校。如考生15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3. 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4. 考生进入学校后须按照指引直达考试区域,期间不得逗留或随意离开,考试结束后直接离校。

(五)考场管理与防护要求

1.考试期间考试场所实行半封闭管理,与考试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结束后考生保持1米以上间隔快速有序离开考场,严禁聚集。

2.做好考试场所的日常清洁消杀和通风换气工作。考试期间确保考试场所每日通风至少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考前、考后要对考试场所进行全面清洁消杀,消除卫生死角。

3.科学合理设置考试工作场所。考场内考生相互桌位间的距离不小于1米,一人一桌。

4.考试期间,考场工作人员须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

5.设置必要的独立备用考场,以备疑似病例或遇突发情况使用。

八、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办法

1.普通招考英语按教育部当年下达我校的招考招生计划数结合当年报考人数,原则上按1:2或1:3的比例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

2.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的其他科目考试(考核)最低控制分数线均为60分。

九、评卷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评卷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卷、登分结束后,由研究生院负责公布考生各科考试成绩,考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一周内到研究生院填写查卷申请,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专门人员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查卷范围仅限于错评、漏评、合分错误,宽严问题不予涉及。复查结果由研究生院通知考生本人。

十、考生成绩的计算

(一)普通招考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英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课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学科基础成绩=英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二)硕博连读

总成绩=专业课口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三)申请-考核制

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四)政审、体检不计入总成绩。

(五)统计登录成绩小数点后不进行四舍五入的处理,如实统计登录。

十一、预录取

(一)普通招考录取规则

1.初试各科均达线的考生参加复试。经过复试,每个二级学科(专业)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根据本年度该招生专业的普通招考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各专业导师组根据考生的报考导师情况、研究方向等因素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给考生分配导师,并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2.在录取过程中,因初试各科均达线的考生数量少于本二级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而空出的指标,在本一级学科内调整,进行第二轮录取。录取时,本一级学科第一轮录取后剩余的各专业总成绩第一名的考生参与排名,按学科基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给考生分配导师的方式按照1中办法进行。

3.一级学科内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剩余指标,调整到其他一级学科,进行第三轮录取,录取办法与第二轮录取相同。

4.各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当年具备招生资格的导师人数的两倍,且每年给每位导师分配的学生最多不超过两名。

5.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先录取学科基础成绩高的考生,学科基础成绩还相同时,先录取专业基础课成绩高的考生。

(二)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录取规则

学校在报考本二级学科(专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的考生专业课口试和科研论文条件分别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面试成绩进行排名,根据本年度该招生二级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各专业二级学科团队负责人根据考生的报考导师情况、研究方向等因素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给学生分配导师。

(三)报送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各专业一级学科带头人按照录取规则,提出本专业拟录取名单,签字确认后报送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办公室。

(四)公示拟录取名单

各专业的拟录取名单由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汇总,经领导组审定后,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报教育部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专业面试不合格者。

(3)达不到各科考试(考核)最低控制分数线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6)发生考试作弊、违纪等行为者。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二、加强监督,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拟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应及时公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保证考生投诉、申诉、举报渠道的畅通。考生申诉一经查实,由领导组进行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回复考生。对举报并查实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二)实行分工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考试期间,严格考试纪律,要求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研究院)要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博士研究生考试和录取期间,学校将派出专人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

窗体底端

(五)实行回避制度。与本次招生录取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必须主动回避。

(六)申诉与举报

保证考生投诉、申诉、举报渠道的畅通,设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

举报电话:7666078,7666904

举报信箱:sxcdyjs_yzb@163.com

十三、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考生或工作人员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十四、特殊情况的告知

(一)考生所提交的相关学术论文(必须是现刊,用稿通知无效)、科研成果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二)本办法规定的所有事项,因特殊原因变化调整的,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和通知。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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