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教学安排,现将本学期《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期末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博士研究生《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15:00-17:00。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19:00-21:00。
3、具体考试地点见附件1。
二、监考安排
请各学院、研究院按照附件2安排好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名单于11月27日12:00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研究生院(刘开衢)。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研究院及时通知研究生在指定考场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研究生须携带研究生证进入考场。
2、请监考教师于开考前20分钟到立信楼1层中厅领取试卷袋,开考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核对研究证、安排研究生签到并按照座位号就座,督促就、检查研究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将试卷清点无误后交回,并履行签字手续。
3、监考老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迟到、私自换人、在考场内外聊天、打电话、发信息、玩手机以及从事与监考无关的活动。如发现违纪或作弊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记录,并报告巡视人员。
4、请后勤管理部做好考试用教室的有关事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学生座次表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