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冬季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并表决同意授予19人博士学位。根据《山西财经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办法》(山财研[2019]23号)规定,学位申请人自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其学位决定之日起即获得博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名单自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之日起公示3个月,自2024年12月24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如对本次公布的授予博士学位人员有异议,可直接向山西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提出。
山西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