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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时间:2025-03-17 21:50:54 来源:

、复试安排

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分批进行。

第一批: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批:通过“调剂系统”申请调剂我校,达到复试分数的考生。

二、复试内容

(一)专业笔试

1.专业课笔试根据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考试科目命题。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

2.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的政治理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

(二)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遵纪守法。

(三)英语口试

英语口试满分50分,30分及格,主要考察考生的听力和口语。

(四)考查方式

专业面试由5名评委、1名秘书组成,英语口试由3名评委进行考核。采取随机抽题与评委提问相结合的方式。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三、复试程序

(一)缴纳复试费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晋发改收费函[2019]458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按照每人120元的标准收取复试费。具体缴费办法如下:

参加复试的考生关注“山西财经大学财务部”微信公众号,选择“学生缴费”,以“复试编号”登录,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六位,缴纳复试费120元/生。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不退已缴纳的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地点:各学院(研究院)指定的地点。

2.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

(1)考生本人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如果丢失,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骑缝公章的证明。

(2)复试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3)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获得学位证书者请在资格审查时注明)。

(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丢失的,须提交学信网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入学后查验。

(5)《山西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表》(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院(系)基层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基层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6)《山西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报考全日制招生专业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持服役部队签发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前期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审核中未通过者,须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书;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

以上材料按顺序正反打印装订成册,携带原件一并到各学院(研究院)指定地点资格审查。

(三)参加复试

复试考生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四、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6:4比例折算形成总成绩。

计算方法:

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折算为标准单位,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合计形成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或300)×100×60%+复试成绩/300(或400)×100×40%。

(四)复试各项成绩、按权重的初试成绩和录取总成绩在计算过程中须保留两位小数。

五、加分政策

严格执行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规定的加分内容。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预录取

(一)坚持立德树人导向,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复试结束后,对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实行综合排名,按照实际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录满为止。如存在最后一名录取考生存在多人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数学、英语、政治成绩依次排序录取。预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预录取名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笔试旷考者。

4.专业面试不及格者。

5.英语口试不及格者。

6.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或有作弊、违规行为者。

七、工作要求

(一)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信息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已获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凡无故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工作全过程实行分工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严肃处理各种违纪违规事件。

(三)学校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学校纪委机关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学校待教育部批准拟录取学生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申诉与举报

(一)保证考生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并设考风考纪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

举报电话:0351-7666904

举报信箱:yzb@sxufe.edu.cn

(二)对考生申诉一经查实,由学校复试工作领导组责成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回复考生。对举报并查实的问题,由相关部门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与本次复试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须回避。

九、其他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因特殊原因变化调整的,将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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